各位教师:
我校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全校通选课将定于本学期第四周学生选课、第五周(4月15日起)正式开课,现将有关通选课上课的相关要求说明如下:
1.各位任课老师须于正式开课前(4月15日前)提交所申报课程的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
2.所有课程的教学过程中,音像作品的播放时间不得超过教学时间的三分之一。
3.通选课课程应加强课堂管理和纪律要求,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
4.通选课课程应加强考试与考核环节,要求课堂出勤部分占总成绩的30%以内;体育类课程结课时应组织考试,其他类课程结课时选择考试或考查形式皆可。
5.选课结果将于第四周周三(4月10日)后确定,各位教师可登陆教务系统查询。
教务处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