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新天地阳光助学金”评选通知

2014年12月02日 00:00 资助管理中心 点击:[]


各学院:

2014-2015年度济南大学泉城学院“新天地阳光助学金”评选正式启动,“新天地阳光助学金”是烟台新天地餐饮管理公司为支持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发展,特设立的“新天地阳光助学金”,用于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奖励品学兼优的贫困在校生。

一、受奖范围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以下简称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新天地助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2000元,全校评选10人。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6.无违纪记录;

7.新天地助学金奖励对象为我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四、评选流程

学生本人申请,学院评定小组进行审核评定,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受奖学生名单,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院上报材料,名单报给济南大学泉城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新天地餐饮公司。之后进行公示,落实相关发放事宜。

五、材料上报

各学院请于12月12日(周五)将材料交与资助管理中心联系人:刘昱彤,电话0535-3737778.

各学院推荐名额如下:商学院4人,工学院3人,艺术学院1人,新闻传媒学院1人,文化管理学院1人。

济南大学泉城学院

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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