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不断加强学院创新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推动学生创业就业、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9月21日,商学院在4教107召开学生创新教育工作会议,商学院教学副院长孙颖,学工办主任刘世广、教务办主任辛宇以及全体辅导员老师参会。

会议中主要明确了各年级各层次学生所需创新教育学分的标准,以及学生获取创新教育学分的途径:学生可认定科技创新能力学分、职业核心能力学分、就业创业能力学分、社会实践能力学分。孙颖院长对文件中学分认定细则进行了解释、对学分认证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问题进行了预演、对学分认证过程中辅导员老师提出的疑问进行了解答。

本次会议明确了商学院创新教育学分认定工作的全部流程,希望学生可以科学、规范、合理地安排自己创新能力相关活动,为自己自主学习和个性发展打开更为宽广的空间。